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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地产经纪协会(成都房地产经纪协会题库)

作者:admin 日期:2023-12-07 07:06:13 浏览:32 分类:房产

成都房协网的网址是什么?

1、成都房协网的网址是: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的前身是成都房地产业协会、成都市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成立于1983 年。

2、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dzj.chengdu.gov.cn/)。依据2019年1月1日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原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不再保留,并重新组建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第一步:登录官网“成都房协”(http://),了解您关注的楼盘是否拿到了预售证,如果拿到了预售证,您就可以在上面登记信息。

4、首先登录成都房协网(电脑端):http://。这是官方网站,买住宅都是在这里报名的。 网页右边有一个项目预售公示,可以查询近期拿到预售证的楼盘。您自己可以先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楼盘。

5、点击该链接进入成都房协网页。第三步:在成都房协网的右上方,有“会员电子服务平台”的字样,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及验证码之后,点击登录即可。如若忘记密码,可以点击右侧的忘记密码按钮进行密码找回修改。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的工作重点

1、对房地产业改革以及发展进行研究探讨,并向我国政府部门提出房地产行业房的经济以及法规等相关建议。对政府主管部门所制定以及实施的发展计划,进行协助并向推进行业的管理制度,从而加强房地产行业的组织。

2、接受成都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行业主管单位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的业务指导,是实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法独立自主的开展各项工作。

3、成都房协网的网址是: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的前身是成都房地产业协会、成都市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成立于1983 年。

4、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1月25日发布《关于全力配合做好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都房地产协会是什么成都的购房新政内容有哪些

成都的购房新政内容有哪些成都市有关部门称,如今成都房地产买卖的根本状况,是买卖供应和需要处于合理区间,销量和房价趋于安稳,买卖呈现展开态势。不过,成都房地产买卖存在潜在危险。

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成都购房新政为5+2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成都购房新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优化购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员,如首次购房家庭、改善型住房家庭等,给予税费减免、贷款利率优惠等优惠政策,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成都房产经纪人资格证在哪里换证

1、如果说是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去当地中介行业协会,办理续期就可以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4个科目。

2、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应填写《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此表可从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下载。

3、房地产经纪人证是终身有效的,不会过期。你讲的可能是房地经纪人的注册证过期了。注册证过期,参加继续教育,学时够了,就可以申请续期注册。

4、你的应该是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吧?如果是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话,应该不管过没过期都没有用了。2002年实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统一考试后,省一级只能发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资格证书。

5、成立房地产经纪公司必须有2个房地产经纪人证(或5个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但销售人员并不强制要求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

成都房经协:机构不得出现炒作房价上涨等行为

观点新媒体获悉,在“531新政理解”中,成都房经协梳理了“531新政”的要点,并做出了详细整理,同时明确要求各机构不得出现“炒作”房价上涨,怂恿业主调高挂牌价格等行为。

成都房经协对澎湃新闻表示,39300元的单价是从此前行业会议上了解到的最高的指导价。具体的细则还是要等成都住建局通知。成都房经协发布的《通知》只是告知成都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执业做好准备。

此外还将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成都市土地竞拍。

月8日,西安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近日成都住建局对外表示,发现本地市场出现一些恶意炒作房价的现象,这种行为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并不健康,而且相关部门已经对网络煽动房价上涨的当事人进行约谈。

同时,北京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严禁炒作学区房。西安、合肥等地均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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